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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改进全国旅游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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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3 08:32:31|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北京
如何改进全国旅游统计工作?

2019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第11统计督察组对文化和旅游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开展统计督察。督察意见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后,督察组于5月14日向文化和旅游部进行了反馈。督察肯定“积极探索旅游统计新领域,不断完善文化统计体系,为组织实施国家统计调查提供必要条件,有效保障了文化和旅游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认为“部门统计法定职责履行不够到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压得不够严实、统计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建议文化和旅游部“进一步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筑牢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防线”,“进一步加强对统计数据全流程管理,切实提高文化和旅游统计数据质量”,“积极督导各地文旅部门配合做好统计督察中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雒树刚表示,“文化和旅游部高度重视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对督察反馈的情况和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从此次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入手,由浅入深、由表及里、举一反三,针对问题和薄弱环节一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以有力措施和严格标准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

统计督察组对文化和旅游统计工作既肯定又建议,文旅部长既恳切又坚决,大家都期待“有关整改情况应在3个月内向国家统计局反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本人持续关心旅游统计工作有十多年时间,从2008年发表《关于调整三大旅游市场统计框架的探讨》,到2019年在博客上发布《两份旅游产业统计报告数据不一说明什么》、《可否协调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统计口径》、《各省GDP要统一核算,旅游业统计怎么办》、《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出入境旅游,着力拓展国际入境旅游》、《2018年旅游统计数据的九点辨析》等文章,几乎每年都对国家旅游统计报告发出评论。

笔者认为,改进旅游统计大致涉及三个方面:

一、 旅游客源市场统计

1、国内市场统计标准与数据。主要是一日游的标准、一日游是否属于旅游?与此有关的国内旅游的游客人数、游客消费和国内旅游收入数据如何提取、核对等。

2、入境市场统计标准与数据。主要是港澳台市场与外国人市场(国际市场)要不要分别统计?特别是港澳台入境统计要不要把一日游与过夜游人次分开统计?要不要把其中的观光游客与事务旅客分开统计?外国人市场中也有这些问题。

3、出境市场统计标准与数据。主要是去港澳台游客与去外国游客要不要分别统计?赴港澳台游客与赴外国的游客中要不要把把“游览者”旅游与事务者旅行分开统计?赴港澳台游客中要不要把一日往返者与过夜者分开统计?

4、入出境旅游中的收支与贸易差额问题。两岸四地之间的旅游收支要不要同外国入境旅游与内地/大陆游客出国旅游的收支分开统计?出入境旅游贸易中要不要区分外国入境游客的支出与港澳台入境游客的支出分开统计?内地/大陆出境旅游中要不要把赴港澳台旅游支出与赴外国旅游支出分开统计?出入境旅游贸易额中要不要分别计算国际旅游的贸易收支、内地(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的出入境旅游收支?国际旅游的贸易收支是顺差还是逆差?内地与香港及澳门、大陆与台湾的出入境旅游收支是顺差还是逆差?

5、文化和旅游部能否与国家统计局协调出入境旅游收支与旅行收支的数据?

6、文化和旅游部能否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协调出入境旅游数据与出入境人员的数据?

7、文化和旅游部能否与世界旅游组织协调中国出入境旅游人数与收支的数据?其中可否分别中国与外国出入境旅游的人数与收支数据、中国内地(大陆)与港澳台地区的旅游(不是旅行)的人数与收支数据?

二、旅游产业增加值统计

1、能否结束国家旅游局与国家统计局分别发布年度旅游产业增加值的统计结果,统一公布年度旅游产业增加值数据?

2、中国年度旅游产业增加值数据中要不要与世界旅游组织(UNWTO)及世界旅行旅游理事会(WTTC)公布的标准与数据协调一致?

3、如何统一规范省、市、县旅游统计数据,使之与全国的旅游统计数据相协调一致,解决长期存在的各省区市的旅游人次和收入之和远高于全国统计数据?

三、其他旅游数据的完整、规范和统一

1、景区业。目前文化和旅游部门只有A级景区的统计,非A级景区未列入统计范围。按《旅游区(点)质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等标准,景区类型多、数量多,统计内容不确定。

2、旅游住宿业。目前文化和旅游部门主管的只有星级饭店统计,众多的非星级饭店,如经济型饭店、度假地、民宿等未纳入统计,没有建立统一的旅游住宿统计体系。

3、旅行社业。目前只有文化和旅游部门主管的传统线下旅行社统计标准和数据,没有新起的线上旅行旅游服务商的统计标准和数据。

4、旅游商业。目前没有旅游主管部门管理的旅游免税店的统一统计标准和数据,更没有一般的旅游商店统计标准和数据。

5、旅游演艺业。目前文化和旅游部统计公报中只有“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所属艺术表演场馆、全年共举行艺术演出场次,艺术演出观众人次”的简要统计数据,没有全部旅游演艺场馆、演出场次、演艺人员和观众等统计标准和数据。

6、旅游就业人口。目前只有全国“旅游直接就业”、“旅游直接和间接就业”和“占全国就业总人口的%”数据。

在“数字经济”新条件下,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的新形势下,旅游统计该包括哪些内容,建立什么样的标准体系与统计手段及方法?

近日中国旅游研究院发布:“我院召开《旅游统计调查制度》修订专家研讨会。受主管部门委托,5月27日我院在京召开《旅游统计调查制度》修订专家研讨会,来自统计、旅游主管部门、高校、研究机构和地方文旅部门的专家学者对目前的旅游统计形势进行研判,对旅游统计制度的修订目标、指导思想和重点内容进行了专业的研讨。”

这是值得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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